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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6章岂日无衣与子同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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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末将愿意!”

“末将愿意!”

“末将愿意!”

“…………”

听到程咬金的话,整个山头响起这四个字。

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。

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。

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。

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。

不管过去多久,这种岂日无衣与子同袍的感情永远都不会改变,这样的感情,没有经历过一次次的生死,根本没有人能够了解。

“他奶奶的,怎么今天风这么大,都吹到了我的眼睛里面。”

看着这些可爱的战士,一直以硬汉著称的尉迟恭说道,他一生之中都在军营,所以这些战士就是他的家人。

“想哭你就哭吧,有没有人嘲笑你。”

一旁的程咬金也抹了抹眼泪说道,今天在山西的这个山头,他们遇到了以前和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,怎么能够触景生情。

“兄弟们,今日痛饮,搬酒来。”

短暂的伤感过后,程咬金大喊了一嗓子,然后一坛一坛的牛二搬到了军营之中。

听到这声音,这些军人燃起

了一堆堆的篝火,一个个的聚集在了一起,今晚的主角属于每一个人。

包括那些东征大军,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赶路,很久没有喝过酒,所以也加入到了战场。

男人之间的浪漫往往都是那么的简单,一时间,所有的人全部都打到了一片,甚至其中有一些人还认识。

“兄弟,原来你到了这里,当年洛阳城一战,我可是第一个登上城池的,那次杀的才叫一个痛快。”

“我记得好像是我第一个登上城池的,后来你个不要脸的跑到将军那里去请功,然后被将军两巴掌给扇了出来。”

“哎呀,管他谁第一个登上去的,反正最后我们赢了,不过那一战我这辈子都不会忘的,很多的兄弟,全部都死在了我们的脚下。”

“而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不断的向前冲锋。”

说道这里,这些汉子们热内盈眶,这么多年的战争下来,他们死了很多很多的兄弟,有的甚至连尸体都找不到。

“弟兄们,我知道这么多年你们都很苦,可我们是军人,保卫国家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,没有人会喜欢战争,可是为了家人,为了我们脚底下踩的土地,我们必须去战斗。”

尉迟

恭也喝到了点子上面,在长安城喝了那么多的酒,唯独和这些人在这样的场合喝酒才是最痛快的。

“我等愿意为了大唐出生入死,要是我们不行,我们的后辈来。”

“没错,我要生很多很多的儿子,生上那么十个八个,然后送他们参军,让他们为大唐开疆扩土。”

“十个八个,你的腰子行不行,估计到时候儿子还没有生出来,你自己首先被累坏了。”

“哈哈哈,没错没错,你怎么能够有那样的实力,一切还得看我,只有我才有那个实力。”

“吴老狗,你个臭不要脸的,听说你老婆非常的凶悍,一夜想要你五次,最终你实在是受不了,扶着腰跑回来军营,吓得十天都没敢回家。”

“哈哈哈!”

一时间,军营之中都是各种叫骂声,什么特m的,特娘的,各种粗俗的话都传了出来。

不过没有人觉得这些脏话刺耳,反而觉得这些人非常的可爱,要是没有这些人,大唐怎么能够建立,百姓怎么能够安居乐业。

最终的结果是,程咬金尉迟恭喝的不省人事,就连送柳银环回家的薛仁贵半路都被拉了进来一阵乱灌,不知道怎么回的寒窑。

“儿子

,我来救你了。”

趁着整个军营都喝醉的情况下,被关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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