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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 第 34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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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狗混在一起去了?”

楚识琛含怒瞪他:“别血口喷人。”

“我在做合理假设。”项明章前半句鄙夷,一顿,后半句藏着隐隐的不服,“你喜欢混血儿?”

楚识琛不能推翻这个身份的一切过往,甚至怕自相矛盾露出马脚,他心一横点了点头:“是,以前很喜欢。”

项明章接着问:“那现在呢?”

楚识琛回答:“现在不喜欢了。”

项明章说:“那现在喜欢什么样的男人?”

缥缈酒意弥散在体内,楚识琛头脑空白,双目微微失焦,第一次有人关心他喜欢什么样的……男人。

楚识琛缓慢地摇头:“不。”

项明章逼问了一遍:“回答我。”

楚识琛神色茫然,一双朦胧醉眼意味不明,头顶的灯光缩映在瞳孔上,像乌黑丝绸缀了几颗碎晶,许久,他想了一条:“喜欢黑头发的。”

项明章得寸进尺:“还有呢?”

楚识琛说:“没有了。”

“所以是个黑头发的就可以?”项明章道,“酒吧里那么多黑头发的,技术差也行,身材不好也行,谁都能把你带走然后发生关系?”

楚识琛愈发不清醒:“你在编纂什么,我明明就跟你走了。”

那瓶伏特加很纯、很烈,项明章心底的矛盾被麻痹、搅乱,他是个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,厌烦所有不切实际的空中楼阁,但此时此刻,他企图将当下的楚识琛与过去一分为二,彻底切割开来。

项明章拿起那瓶伏特加,凶狠地灌了一大半,停下来,喉咙却无比干燥:“那你猜我想对你做什么?”

扑面而来的酒气太浓,叫楚识琛不敢直视,他盯着项明章襟前摇晃的绞丝长链,抬手抓住拽出口袋里的怀表。

他紧紧攥着,说:“我的。”

长链另一头别在项明章的衬衫纽扣上,楚识琛一拽,项明章被牵引着靠得更近:“你只要怀表,还是连我也要?”

楚识琛混乱地向后闪躲,只觉晕得厉害,整个人脱力倒了下去。

纽扣拉扯崩开,项明章顾不上去捡,眼疾手快地托住楚识琛的后脑。

片片纸张压在背后,“喳喳”的,楚识琛仰躺在办公桌上,身底白纸黑字,更衬得他面色如霞。

手机从口袋中滑出来,响起铃音,是钱桦打来的。

楚识琛没有理会,繁复如花的吊灯太亮了,照得他眼前一片白光,他举起怀表遮一遮,表盖弹开,经年旧梦如水底浮萍在半梦半醒间展开。

记得是个春日,四处烂漫光景,他刚刚十六岁,即将只身赴海外念书,走之前一家人去骑马踏青。

他不小心摔了一跤,擦破手臂和膝盖,父亲幸灾乐祸地说:“幸亏没有蹭到脸,万一破相就讨不到老婆了。”

母亲不以为然:“我儿是成大事的,儿女私情有什么要紧。”

父亲说:“成家又不耽误成大事,你我当初要是这般想法,还会有儿有女吗?我觉得王家的小囡不错,性格开朗活泼,我们两家还是世交。”

母亲道:“你不要干涉,现在讲究自由恋爱。”

沈若臻嫌烦,去树下的吊床上假寐,实际心思飘浮。

他自小跟着父辈社交,不像其他孩提那么不谙世事,这两年愈发灵醒,终于察觉出自身的异样。

他似乎对女孩子没有感觉。

沈若臻不知道该怎么办,更不能言明,父亲和母亲仍旧在讨论婚嫁之事,有几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同学,在留洋前先定了亲。

母亲胸襟远大,说:“急什么,趁若臻去念书,你这个做父亲的多攒些聘礼给他预备着,还怕闲着不成?”

父亲笑道:“区区聘礼,我们沈家还要特意去攒吗?”

母亲有一把心爱的紫檀琵琶,是明末传下的古董,她说:“只有金银钱财好俗气,届时我将琵琶给他作聘,文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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