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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章 神经病和流浪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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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聊了一会儿。那时候我才知道,原来他追求过你老婆。”

“他喝了好多酒,他说……他已经成了个残疾,生意都垮了,也没什么能失去的了,他如今想做的事情就是得到一次楚恩雅,并且……报复你。”

“等到他喝倒下了我才乘机会溜走,实在太吓人了。”

陈天眼中寒芒闪过:“我会注意的。”

从吴丽丽家离开之后,陈天立即给凌千红打了个电话,请她帮忙安排人手调查一下刘刚。

事关楚恩雅人身安全,陈天岂会大意。

况且刘刚已有前科,如果他真搞到了一把手枪,那就真的很危险了。

到了晚上,凌千红传来消息。

说发现了刘刚的行踪。

这会儿刘刚正在一家餐馆吃饭。

凌千红问陈天,需不要她做点什么。

“多谢,不用了,剩下的我自己来。”陈天说道。

电话里,凌千红笑道:

“跟我还说什么谢谢。”

顿了顿,她又说了句:“注意安全。”

陈天立即出门,他打算先自己探查一下刘刚的情况。

为保险起见,他带上了先前从老金那获得的袖箭。

时得到了那枚袖箭之后,陈天给改造了一下,威力更强了,而且可以发射三枚短箭。

晚上八点多,陈天来到了一家不起眼的街边餐馆对面。

隔着马路,陈天看到了刘刚。

刘刚独自一人喝酒吃饭,桌上已经有了五六个空啤酒瓶。

“老板……再拿三瓶啤酒……嗝——还要加一盘毛豆一盘花生。”刘刚醉眼朦胧,打着酒嗝高喊道。

老板马上拿来了他要的东西,顺便收走了桌上的空盘子酒瓶。

“想当初……我什么时候进过这种破餐馆?”

刘刚大口灌着酒,愤愤自语道:

“我吃的是山珍海味,穿的是名牌开的是豪车,谁见了我都得喊我一声刘少!”

餐馆里还有三三两两的其他客人,听到刘刚在自言自语,都悄悄打量了他几眼。

不过都是在用看神经病的眼神打量。

刘刚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破衣服,头上还有明显的伤疤。

没有谁会把这样的人,和有钱人联系到一起。

“看什么看!信不信我特么一枪蹦了你们!”醉醺醺的刘刚对这几人吼了一嗓子。

几个客人心想,惹不起惹不起,还真是神经病。

他们匆忙吃完,结账离开。

此刻陈天正想走进餐馆,却看到一个瘦不拉几的流浪汉走了进去。

陈天便转身走进了旁边的小巷,藏身于巷子口继续观察。

因为他感觉,这流浪汉看起来有点眼熟。

流浪汉穿着邋遢的花衬衣,直接扑到刚才几个客人的座位,抓起残羹剩饭大吃起来。

桌上的残羹剩饭不多,流浪汉没吃够,砸吧着嘴走向了刘刚。

“哥们,给点吃的呗。”

刘刚嘿嘿一笑,抓起个鸡爪子丢给流浪汉:“本少爷赏你了。”

“就一鸡爪,打发叫花子呢?”流浪汉一边啃鸡爪一边说道:“再来点,啤酒也给我一瓶。”

刘刚直接把剩下的小半盘子鸡块扔到了地上,鄙夷道:“你不是叫花子又是什么?本少吃剩下的鸡肉都给你了!”

“小爷我风光的时候,你这种货色小爷见一个打一个!”流浪汉顿时来了脾气。

刘刚腾地站起身,双手揪住了流浪汉的衣领。

两人四目相对,刘刚微微一愣:“杨伟?是你这孙子?草!怎么变成这个鬼样子了!”

刘刚急忙松开了他,还把手往自己衣服上擦了擦。

杨伟也愣了:“你他妈认识小爷?”

刘刚的目光厌恶地扫过杨伟脸上的脓疮,骂了句:“滚滚滚!别把你的病传给了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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