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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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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一个日子过得很拮据的学生来说,宋以歌不敢收下这支对于她来说花费不小的钢笔,她摩挲着书包肩带,眼神晃动,不敢和陈今朝对视。

她坚肯拒绝了,“我很谢谢你会记得我的生日,但是这东西很贵,我还是不能要。”

被拒绝是意料之中的事,陈今朝跟块石头一样固执,宋以歌也倔,但胳膊拧不过大腿,没想到他这人性子比自己还倔,居然把钢笔揣她怀里就跑了。

“你不要也得要,给你,我走了。”

“哎,你别走!”

宋以歌刚要敞开身子追上去,陈今朝立马开启飞毛腿模式,在沉沉夜色中,跑没影了。

……

被包装的钢笔还残存余温,女生捏得很紧,她本想问一下能不能退掉,但又保留着自己的私心,留下了。

宋以歌走出书店后,一个人走在灯红酒绿的大街上,她步子飞快,心脏怦怦跳,不知今天是什么日子,附近的小酒吧出来了很多人,醉醺醺的味道是真受不了。

宋以歌习惯了走大路回去,家离学校不远,但爸爸肯定在店里赌博,他没空,妈妈忙着工作,也没空来接她,所有的孤独与害怕都她一人承受了。

路上昏暗的灯光支撑着宋以歌走着,很多小店的标牌还在闪烁着花花绿绿的光芒,小摊子支棱在路边,她没有那么害怕。

怕的是回家时要穿过小巷子,那是回家的唯一通道,宋以歌每次进入小巷子都跟玩恐怖游戏一样跑得快极了。

可这次,从小巷子晃悠着出来了一个醉汉,三四十岁穿着白色汗衫,路走不直,光着膀子,叼着根烟,和宋以歌对立走着。

宋以歌不害怕是假的,她揪着书包带子,头皮发麻,这种情况也不少,只是没人来骚扰她,她就装得很淡定一样在走路。

在与醉汉擦肩而过时,可能是宋以歌的错觉吧,有一个类似钥匙扣碰撞的声音响了起来,她的下意识反应就是有人。

醉汉的眼神其实很不友好,但那次醉汉没对她做什么,直到宋以歌穿过了小巷子,那钥匙扣的声音才停下,所以宋以歌知道那有节奏的钥匙扣的响声的主人,是帮她的。

真是和陈今朝一样,是个不会表达又暖心的人啊。

宋以歌飞快得跑到楼顶,想着能目睹一下好心人的尊容,可除了一大片星星点点的灯光,什么都没有。

于是这个好心人的行为,她一笔一划记在了香芋色的日记本上,封面有一只很可爱的白色小兔。

(今天是个好日子

,是我的生日,还遇到了特别好的人……)

宋以歌顿笔,摸到了陈今朝硬塞给她的钢笔,又眉眼弯弯,写下了这样一句话,

(可能我运气真的很好,还有人记得我的生日)

沉浸在温暖里没多久,一阵吱嘎的声音,宋以歌的房间门开了。

她的妈妈陈玲探着头,笑得和蔼,“吃饭啦,今天做了红烧鱼,是你爱吃的。”

宋以歌点头应和了几声,陈玲的眉眼带着疲惫,宋以歌不敢提要求,她把笔记本塞到抽屉里,迅速奔下楼,红烧鱼的香味缭绕在整个屋顶。

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吃饭,是宋以歌为数不多的认为这是有点烟火气的时候。

陈玲夹了几块鱼肉放进宋以歌的碗里,笑着问宋以歌,“今天过得怎么样?和同学相处得还好吧?”

一如既往的老掉牙的问题,宋以歌饿得慌,好不容易咽下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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