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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撤退命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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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中国事变已来兵员不足罢了。  年满20~40岁的男性公民都有兵役的义务。法律条文写的是17~40岁,但强制征集是从20岁开始,17岁是“能志愿申请”的最低年龄。日本的兵役分为四种,第一种为常备兵役,有现役和预备役(现役结束后转为预备役);第二种为后备兵役(常备兵役结束后);第三种为补充兵役,又分为第一补充兵役(现役兵不足时的补充人员)和第二补充兵役(未能成为第一补充兵役人员,亦为战时补充兵力);第四种为国民兵役,又分为第一国民兵役(结束后备兵役后以及结束补充兵役后)和第二国民兵役。  适龄者按身体素质优劣分为甲种、乙种、丙种、丁种及戊种五类。无肺结核等感染性强的疾病。甲种身高为不低于1.52米,其他种类依次递减。  甲种合格人员必须是能够读写自己的名字、符合标准身高以及身体强健,实际上,检查并不如想象中的如此严格,并非所有甲种人员都符合上述条件。正如何海军重视士兵视力,陆军重视身体素质那样,即使戴眼镜,只要体格好,一样视为甲种合格。  乙种又分为第一乙、第二乙及第三乙三个等级,当年甲种合格者不足的情况下,则现役征兵(直接入营人员)将标准划至第二乙。如果甲种、乙种人数超过额定,起初以抽签的方式来决定入营者,之后则按照身高高低来决定。太平洋战争后期时,由于战场人数需求大,符合第三乙人员也直接成为现役,以当时的情况来说,只要不是缺胳膊少腿或身体过于虚弱,都作为现役征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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