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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为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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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妖怪的人!妖类生来就能感气,还具有无需教导亦可施展的本能术法,在天赋这一点上,妖比人更胜一筹。它们最大的劣势,在于本能术法基本固定,比如狐妖多变,善于扰乱神志,只要克制住这一点,它们便无计可施。

正因为如此,将方术教授给妖是绝对的大忌,也是全体方士的共识。现在却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,公然违背枢密府的禁令?

此人死不足惜!

尽管这般,霸刑天却毫无退避之意。天性便是天性,妖怪由于本能术法的缘故,想要施展其他方术原本就大打折扣,而他已看清,那张符分明是乾符。即使不清楚具体的笔画,但狐妖属「坎」,和「乾」已差了一个「巽」位,就算能成功激发,效果只怕也极其有限。

更何况她已废了一只手,单靠符箓引导的二重术,根本不值一提!

然而在穿过一片草丛时,黎尾巴一扫,将一大片杂物甩向了他。

这是什么伎俩?

只有幼童打架,才会用上此种可笑手段。

就算飞来的是数十把匕首,被艮术归申—不动明神附体的他也丝毫无需躲避。

霸刑天张开双臂,朝黎抓去——这一次,他决定把她的另一只手也折断掉。

就在一片碎石杂草飞溅中,他看到了对方紧闭的双眼。

以及几只被一同扫过来的萤火虫。

“乾术,为寅!月耀光!”

刹那间,一道皎洁的白光在两人中绽开,填满了霸刑天的全部视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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