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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四十二章 带沈嫣回余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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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只有一指长的小尾巴,正在欢快的摇摆着。

粉嫩的小舌、头,在叶姜的手上快速的舔舐着,舔的叶姜咯咯大笑。那感觉就和当初的糖球很是相似,叶姜瞬间就破防了。

“老公,回家吧!”

说着,叶姜也不等陆津时,就自顾自的抱着小家伙朝门外走去。

路过大厅的时候,又是惹得一群小狗狗的吼叫。那吼叫声此起彼伏,似有羡慕,又不甘,更多的是无奈。

这些小狗狗也和叶姜手上的小家伙一样,每天都在等着主人出现。

运气好的,很快就能被买走。

运气不好的,可能就只能呆在这狭小的笼子里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的度过它这短短的一生。

无疑,这个小家伙是幸运的。

陆津时跟在叶姜的深厚,付了钱,随后便带着一人一狗上车。

车上,叶姜直接就忽视了陆津时。爱不释手的摸着手上的小家伙,脸上洋溢着满满的母爱,暖黄色的车灯照在叶姜的侧脸,见她的侧脸照的格外的完美。

整个侧脸的线条柔美的不像人,像是一个落入凡尘的仙子。

只需她浅浅一笑,周边的空气似乎都变得温暖了,让人有了一种被爱包裹的温馨。

陆津

时痴痴的凝着叶姜的模样,不禁失了笑,无奈的摇摇头。

好吧。

这个小家伙是他要带回去的,可不能为了自己的老婆,再一次跟这狗子争风吃醋,这会显得他很没有绅士风度。

但事实证明,陆津时不是一般的会吃醋。

因为自从这个小家伙来到陆家后,整天粘着叶姜,导致了陆津时完全的被忽略,有苦难言。

小家伙的小日子过得是风生水起,短短的半个月就涨了好几斤,本就圆润的身子,更像是一只小球球。

所以,叶姜当下就给这个小家伙起名:“球球”

算是纪念了糖球了。

当然这已经是半个月后的事情了。

当晚,余暮川带着沈嫣离开后。余暮川想着要去沈嫣那边过夜,但是沈嫣央求着余暮川可以带她回去余家。

余暮川一开始并不愿意,但是沈嫣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,终究让余暮川同意带她回去了。

当余暮川带着沈嫣到了余家的时候,沈嫣立即就有了一定要嫁给余暮川的冲动。她会不计一切代价都要嫁给余暮川,她和余暮川在一起那么久,一次都没有来过他家里。

只是偶尔的会被余暮川带去他的公寓,就算是去了公寓,余暮川

都不会让她住在那里。

沈嫣从小家境就不是很好,当初要不是遇见叶姜。沈嫣也不可能会有今天的成就,说起来,沈嫣还是要感谢叶姜的。

她虽然在娱乐圈有一定的地位,外人看起来,她是影后,是流量。

但是她背后的心酸,又有誰知道呢!

住着一百平的房子,还是按揭的。

所以,看到余家五百多平的别墅的时候,沈嫣就决定,她要做这里的女主人!

以前叶咏华一点都瞧不起她,可是现在不一样了,叶咏华已经不在这里了!

所以,趁着这段时间,她一定要和余暮川结婚!

余暮川带着沈嫣回来的时候,余顺城还没有休息。正坐在沙发上面色疲惫的不知道在想什么,听到声响,缓缓抬起头来。

“余叔叔!”

沈嫣跟在余暮川的身边,在见到余顺城的那一刻,便懂事的开口叫人。

“爸!”

余顺城抬眼完了一眼沈嫣还有余顺城,愣怔几秒,点点头,也算是和沈嫣打招呼了。

这段时间,他们余家过得一点都不顺心。多少次,午夜梦回,都会梦到叶咏华,变成厉鬼来找他索命,吓的他最近直接失眠了。

余顺城就一直在担心,那次看

到老爷子的视频,余顺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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