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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2 章 第九十二章 县城还是乡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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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灭大锅里的筒骨粥,对于拥有五个人的家庭来说,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。

即便年龄最小的花花,在难得的肉味粥也,也展现出了非凡的食量。

幸好米粥清淡,容易消化,就算吃撑了,也不会对肠胃造成糟糕的后果。

最让人心心念念的大筒骨,全家人一致决定将它放到最后。

最美味的食物放在最后面品位。

“好吧,孩子们,”明霞双手拿着这条完整的筒骨两端,先递到大花面前,“我们一人一口,一起来把它干掉。”

贴着骨头的肉,被称为拆骨肉,肉质比其他部位更细腻可口。

上辈子明霞有一家印象不错的餐馆,酱骨头是其招牌菜,将筒骨的香味表达得淋漓尽致。明霞年轻的时候,就超级喜欢吃酱骨头中间那一块看起来像肥肉的软筋,啃着特别过瘾,香味浓,不腻味,口感特别好。

很可惜在这个年代,筒骨边外边最厚实的一层肉被剃干净了,留给他们啃的量实在不多。

大花张开嘴,也没看清楚娘递过来的骨头上哪儿有肉,就草草咬了一口。

后面的妹妹们也跟着她学,一人一小口,就连一向很矜持的花花,也没拉下。

明霞转着骨头,尽量把肉多一点的部位对着她们。

每一个人咬下的肉很小一口,但她们嚼得特别香。

“娘,你也吃。”大花看到又递到自己嘴边的肉骨头,摇了摇头,往明霞的方向推了推,说道。

“对,娘也吃!”二花应着姐姐的话,坚定地说道。

明霞笑了笑,没有拒绝孩子们的惦记,轻轻在脆骨的位置咬了一口。

不多的骨头肉,五个人啃,其实每个人分到的分量很少。

肉香慢慢品,明霞也和孩子们继续聊天。

她们家并没有食不言的习惯,很多交流都是在饭桌上完成的。

以往明霞会跟她们聊一聊一些简单的基础常识,或者说一说自然界的科普知识。不过,今天,显然明霞去白山镇后发生的事情,更能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。

明霞乐于和她们分享外面的世界。

无论是铁屋村还是白山镇,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都很少,闭塞的环境下,明霞能打探到的消息不多。

这段时间以来,明霞能知道更远城市消息的渠道,居然是和董小文唠家常。

这种方式,说实话还挺耗神的。她要让董小文话题往家长里短的抱怨越跑越远的时候,不断将话题引导到距离白山镇最近的凤城县上。

明霞一直都有离开铁屋村的想法。

以她所受到的教育,自然倾向认为,人应该从闭塞的山村走出去,去外面见识更广阔的世界,去学习,去探索,去拥抱更多的机会。

所以,每到董小文提到凤城县的话题,明霞总是忍不住多问几句。

但是,打听的消息越多,明霞就越清醒的认识到,自己的想法在短时间内,是没有实现的土壤。

比如,她有过想法,尽力争取一下,在改善家庭条件之后,逐渐向白山镇迁移,并以白山镇为阶梯,向更繁荣的县城努力。

不说其他,越大的城市,必然拥有更好的教育资源,医疗资源,更成熟的城市体系。

可是,今天跟董小文聊过之后,她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怀疑。

在这个时代,城市和乡村,孰优孰劣?

现在的城市,和她熟悉的城市,是一个概念吗?

“娘,我啥时候能跟你一起去白山镇呀?”二花向往地说道。对孩子来说,未知的地方,总是充满了期待,尤其是对精力旺盛,思维活跃的二花来说。

相比毫不掩藏自己喜好的老二,大花眨动的眼睛里,有着克制的期待。

“也许可以试试看。”明霞没有一口拒绝,反而很认真地从实际出发,考虑起这个问题。更了解这两个孩子之后,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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