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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2章 花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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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森以为自己可以免遭池鱼之殃,最后发现自己还是太单纯了。

忘了当受气包本身就是助理的工作内容之一,怎么可能完全避开?

“洪森!”

“我没聋,也没哑,我在呢三爷。”洪森赶紧答应。

“备车,去找南嘉。”

“啊?”

“啊什么啊?听不懂吗?”梅锦煜吼道。

“听的懂。只是您恐怕还不适宜公开露面,因为阿大还没有找到,万一……”

梅锦煜当然知道洪森的意思,但现在他管不了那么多了。

再这样藏着,南嘉就要被人给抢走了!

秦歌出来抢也就算了,他也算是有这个资格,傅老二那样的牛鬼蛇神都窜出来了,真是太气人了。

“备车!”

“好的,三爷。”

……

南嘉也不太明白,为什么大白天的秦歌要带她来酒吧。

酒吧不大,位置也没在酒吧街。

但从装修到摆设都非常有个性,从进门一开始,就到处都摆着玫瑰花。

各种颜色,各种品种,来自不同产地的玫瑰花。

这家酒吧名字就叫花季,听着显青涩和幼稚,但其实这个名字有关过往,有关时光。

南嘉眼里有泪,看向秦歌,努力保持微笑,“谢谢你。”

“你还记得?”

“记得。”

彼时年少,南嘉很调皮,看中了学校花坛里一朵盛开的玫瑰,找秦歌去替她摘。

秦歌认为摘学校里的花不好,说放学后去花店里去给她买。

南嘉任性,不肯答应,就不理他了。

后来秦歌自己去了花店,给她买来一大束白色玫瑰。

梅金铭已经把那朵花摘来给南嘉了,南嘉特别开心。

南嘉说,肯为女生冒险的男生,才是真正的英雄。

这样的话自然是幼稚的,却让秦歌很多年后都还记得。

他一直很后悔,早知道他就应该去为她冒险的。

然后也觉得自己的那一束玫瑰,真的不如梅金铭跳到花丛偷出来的那一朵有价值。

如果自己当初那么做了,不知道结局会不会不一样?

连梅金铭那么怂的人都敢,自己为什么不敢?

秦歌当然不知道,梅金铭也不敢,敢的是他的三叔。

偷出花的人是梅锦煜,只是他让梅金铭把花给了南嘉而已。

因为那时有人告诉他,绝对不能和南嘉有太多接触,秦亚琳才是他的目标。

否则的话……

酒吧两层,楼上和楼下可以相互看得到。

“后来你跟我说,要是把玫瑰种进酒吧,种进图书馆,种进教室,那得多浪漫。图书馆和教室我们现在都不太去了,但种进酒吧是可以操作的。希望你能喜欢。”秦歌笑道。

南嘉笑着红了眼眶。

自己当初就是一句疯话,他却记了这么多年,并为之实施。

酒吧的名字叫‘花季’,但其实叫‘花祭’更好。

没有回头的岁月,过去的就终究是过去了。

“谢谢小歌哥,谢谢了。”

南嘉张开手臂,轻轻拥抱了这个把她的一句话能记得十几年的人。

心里感激,可惜与爱情无关。

“你也不用太当回事,我就是闲的无聊,所以做这些事。而且我也没有亲自动手,都是吩咐下面的人做的。江城好玩的地方太少,以后我们要聚,也可以来这里。去会所太正式了,来这里坐坐就很好。”秦歌道。

“这应该是世界上最像花店的酒吧了,没有之一。”南嘉笑道。

秦歌温柔地笑,“它和你一样,都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。”

南嘉不知道该怎么接了。

这时有客人来了。

“先生,我们今天只是试营业,不接待客人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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