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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狼之子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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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狼之子(一)

十几年前,星罗帝国离皇都奥特城千里远的某一处斗魂之地森林地形的边缘。

两个骑士正慢慢地向着斗魂之地靠近。这两人的年纪应该都在三十岁左右,其中一人一头短金发,显得较为俊朗,身材高大壮实,身上穿着较为笨重的银色铠甲,以至于走起路来都会伴随着金属的碰撞声,眼中有着最果断的勇敢和严肃的杀气。其身旁的另一人与之相比有些瘦小,一头棕色头发,身形高瘦,从远处看去就像是一根竹竿,由此可以想象,他已经瘦到了何种地步!他身穿较为简便的骑士装,与另一个骑士相比,就显得单薄多了,要是不知道他们两个人的身份,还以为是一个骑士抓住了一个小偷呐。

但有些奇怪的是,这个较为瘦小的骑士竟怀中然还抱着一个小小的婴儿,脖子上带着一块美玉,刻着一个“程”字,也不知是姓氏还是名字。那婴儿看起来还不满一岁,白白嫩嫩又胖胖的,很是惹人喜爱,恨不得要上一口,此时他睡的正香,显然还不知道噩梦的到来。

但是有一点就很奇怪了,在修罗大陆各国法律都有规定:凡是年龄低于六岁的人即使有武徒陪同也不得进入斗魂之地。除武徒和巡逻战士以及皇室成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进入斗魂之地。

但是这两个骑士却能带着一个小孩光明正大的进入斗魂之地,很显然,他们的来头不浅。

“太好了!终于到斗魂之地了!已经五天了,我们的任务终于要完成了!”较为瘦小的骑士看着一旁的金发骑士说道,说完,脸上还露出了一抹笑意。

金发骑士看了看较为瘦小的骑士,又将目光看向了对方怀里的婴儿,脸上闪过一丝疑惑的神色:“贝思柯德,我们真的要把这个孩子扔到斗魂之地吗?”

“兰伯特,这是当然的,这可是主人交付给我们的任务。”贝思柯德说。

“可是为什么?这个孩子不是主人的亲外甥吗?如果让主人的妹妹知道她的哥哥把她的孩子扔到斗魂之地,她要有多伤心?她会一辈子记恨主人的。”兰伯特说。

“我们是骑士,要绝对忠诚于主人,主人颁布的任何命令我们一定都要完成,至于其他人,我们一律不管,即使是主人的妹妹也一样,可现在你却对这个小杂种产生了同情心!这可是骑士的一大忌讳。你这样,怎么能完成主人交给我们的任务?”贝思柯德质问道。

“你是在质疑我对主人的忠心吗?贝思柯德。”兰伯特说。

“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一下,兰伯特。不过我想,若是主人真的让你一个人独自来完成这个任务,恐怕你真的完成不了。”贝思柯德说。

兰伯特并没有急于反驳贝思柯德的话。因为正如贝思柯德所说的那样,如果他们的主人真的让兰伯特独自去完成这个任务,以兰伯特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将一个无辜的孩子丢进斗魂之地的。因为兰伯特很清楚,把一个刚出生的婴儿独自丢在斗魂之地会是多么可怕的后果。

饿死、冻死、渴死……无数种死亡方式,让人不敢继续往下想。

“主人也是念这个小杂种身上流着和他一样的血,才没有直接杀死他,而是要把他丢在斗魂之地自生自灭,这已经很宽容大度了。”贝思柯德的语气变得缓和了一些。

“杂种?难道主人的妹妹她……”兰伯特突然想起刚刚贝思柯德所说的话,对贝思柯德说。

“没错,这孩子是主人的妹妹和一个神修帝国的人生下的。”

“什么!这孩子身上还流着神修帝国人的血?如今星罗帝国与神修帝国两大帝国常年对战,主人的妹妹她居然和一个神修帝国人生下了孩子,这怎么可能呢?”兰伯特吃惊的说。

“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?”贝思柯德反问道。

“那么那个神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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