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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7章 第五十九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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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内讧, 吕布并非第一次经历,只不过那一次他是胜者。

他原本就是并州刺史丁原最为倚重之人,掌握了并州军不提, 又时时出入中军帐,跟随在丁原身边。

因此在他下定决心后,一切都十分顺利。

他要自己的本部兵马替换岗哨, 把守各处, 而他自己选择了一个黄昏时分,走进了丁原的帐篷。

如果说火烧孟津城并非他有意作恶, 这一次应当也算不上, 吕布漠然地想, 过了那么多年再路过孟津时, 那些断壁残垣还明晃晃地立在那里, 那些穿过这座死城的风还在他的耳边轻柔低语,告诉他那些曾在火光中奔跑哭喊的百姓也想要血债血偿呢!

所以他杀了丁原,并且在之后又发动了几次清洗, 将那些忠于丁原的昔日同袍一一斩杀, 那些多半也是鲁直的并州汉子, 甚至有他的同乡,他们愤愤不平, 破口大骂, 直到鲜血从营内流到营外, 直到头颅被斩下,他们的眼睛还在瞪着呢!

在那之后,并州军被他收拾得很干净。

麾下的武将一直追随他, 效忠他, 为他勇猛作战, 他们曾南征北战,也颠沛流离过,偶尔同袍间有几句口角纷争,多半一顿酒后也就释然了。

吕布从未想过这一次的反叛来的这么突然,声势又这样浩大。

那些士兵好像疯了。

陷阵营的士兵,魏续的本部兵马,吕布的骑兵,以及原本就未曾清剿干净的侯成宋宪的叛军,都搅在了一起。

吕布想起来年少时家中做过的一道菜,那其实也算不上一道菜,只是将前一天的剩菜都倒进锅里加了汤,等到汤开时,拿个长柄木勺伸进去使劲搅一搅,搅得所有菜都熟烂成了一锅,再往里加些面片,煮熟盛进陶碗里。

尤其是寒风刺骨的冬天,这样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落了肚,这一天不管读书也好,练武也罢,反正什么辛苦都可以丢到脑后。

他非大家子,因此吃着这样的饭菜长大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。他本来就不是很爱奢华享受的人。只不过后来他当上了将军,没人再敢给他做这样糊弄的膳食,他也不再进庖厨,自然渐渐就忘了。

但现在他将这点记忆忽然翻出来了。

那些人搅在了一起,没有章法,没有阵型,像是在打架,可是手里拎的不是木棒而是长刀。

他们就这样相互厮杀,杀得眼睛红了,嘴角沁出血沫,杀得那一张张脸上带着恶鬼一样的神情,浑然不像个人,可他们还在这样砍杀不休。

这片林间空地变成了他记忆里的那口汤锅。

有一只无形的长柄木勺正在这里用力地搅着,搅动空气,搅动战局,搅动他的脑子,让他无法思考,也无法呼吸。

他也必须起来战斗。

他必须丢下女儿的尸体,必须拿起武器,必须像他从昨夜开始反复多次那样,像一位盖世豪杰,像威震天下的名将一样去战斗。

他必须跳进这口汤锅里,同那只长柄木勺战斗。

吕布昏昏沉沉地爬起来,身边有亲兵在同他说些什么,他听不清,也不打算听清,哪些是叛军,哪些是忠于他的士兵,哪些是魏续和侯成宋宪的部曲,哪些是他的部曲,他一清二楚。

吕布最擅长的是马战,他的骑术冠绝天下,无人可敌,但论起步战,士兵中曾有窃窃私语,说温侯的剑术略逊陆廉一筹,那位有惊雷之剑的女将军才是天下第一的剑客。

但当这位温侯拿起两把手戟冲进混乱的旋涡中时,士兵们才惊觉——他也许步战只是天下第二,但也与凡夫俗子不可同日而语!

手戟比长剑略短,但在他手中灵活极了,有钩有刺,有啄有割,凡是被他的手戟碰到的叛军皆是非死即伤!

那些士兵脸上自然多了畏惧,不敢近前,觉得只有远些才能从吕布手中活下来——然而这东西除了用作短兵之外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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