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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野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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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靖八岁以前住在Z省,老家是个小乡镇,地处南北交界的山区,山岭绵延,四季分明,冬冷夏热。

父母早已离异,唯一一张全家福摄于她两岁那年,影楼幕布前脸色木然的一家三口,她小小一团,穿俗气的桃粉色纱裙,眉心涂颗红点,茫然望着镜头,两边是她面目模糊的父母,但仍能从那模糊里瞧见她父母青涩的英俊和美丽。

全家福之后家庭破裂,苗靖跟着妈妈魏明珍生活,没多久被带去了乡下外婆家,在小村子里长大。

她妈妈属于意外怀孕结婚,那时候才二十出头,在镇上服装店当营业员,长得漂亮又爱玩,离不离婚都不乏追求者,完全没心思挂在女儿身上。后几年涌起打工潮,魏明珍跟着男朋友去沿海上班,每次都衣着时髦光鲜回来,也给外婆一笔生活费,钱不算多,但完全够苗靖生活。

其实应该还有一笔抚养费,来自她的生父,起先两年其实也有,但后来她生父去了新疆,在当地娶妻生子,离得太远,渐渐脱离故乡一切关系,也断了消息和抚养费,奶奶那边也有一些亲戚,自顾不暇,早绝了来往。

苗靖自己长大,魏明珍一直在外地,直到外婆因病去世,苗靖马上要念学前班上小学,被打包送去镇上姨妈家,姨妈家还有一个表姐和一个表弟,三人年龄相仿,在同所学校念书,算是玩伴。

和外婆相依为命的时光温情又短暂,但因为年幼,无法保存太多的记忆,借住在姨妈家,苗靖已经开始记事,不知是心思太敏感还是其他,并不算太愉快的一段经历。

姨妈对她并没有苛刻和虐待,只是家庭条件普通,为生活奔波烦恼,多少有些隔阂和忽视。

表姐和表弟脖子上都挂着家门钥匙,就苗靖没有,如果家里没有人,不管什么时候,她只能坐在门口等。

印象最深的是姨妈一家四口临时回乡下奔丧,忘记苗靖没有钥匙,她放学回来饿着肚子在门口坐到晚上九点,被邻居婶娘看见,带她回家睡了一晚,姨妈一家回来,知道她在邻居家借宿,也丝毫没有半分安慰。

一家人吃饭说话,总没有她插嘴的份,好吃的也轮不到她嘴里来,和表姐同住一屋,苗靖更像个贴身丫鬟,事事退而求其次,拿东递西,洗碗扫地,姐弟俩为电视节目大打出手,她只能在旁边看着,根本不涉及选择权。

外婆去世后,魏明珍回来的次数就更少了,但寄回来的抚养费不少,苗靖穿的都是表姐的旧衣服旧鞋,家里两姐妹,妹妹穿姐姐的衣服天经地义——庆幸的是那年冬天魏明珍回老家,自己从头到脚光鲜亮丽,看见苗靖脚上的一双旧棉鞋,已经破到漏洞顶脚却仍套在脚上,脸颊耳朵、小手小脚都生满了冻疮,大家都说苗靖喜欢碰冷水不爱穿衣服,但母女俩一脉相承,其实都特别怕冷,老家的冬天又常常下雪,没有暖气,没有空调,全靠生煤炉挨过数九寒天。

虽然母女两关系不亲近,看见那张冰冷耷拉的小脸,毕竟是当妈的,说不心疼是假的。

魏明珍这几年一直挑挑拣拣没再婚,打工其实也多半靠男人养,生活过得滋润,但自己没攒下什么积蓄,容貌也不如二十多岁水灵,但她会打扮,涂口红、穿时髦衣裙,很有女人的风韵,年岁渐长,有想法要找个好男人托付下半辈子,再看苗靖,转念一想,还是要把女儿带着,不然怕苗靖恨她。

合适的男人并不好找,还要谈条件和眼界,魏明珍在老家待了几个月,突然去了个叫藤城的地方,她手机聊天认识一个外地男人,比Z省更南的一个城市,经济也比本地好,两人相聊甚欢,颇有点灵魂知己的意味,男人条件不错,住楼房,端铁饭碗的单位职工,有文化,相貌也不错,苗靖看过照片,一个很斯文清秀的中年男人。

魏明珍在藤城住了一个月,容光焕发地回来,欢天喜地回来给苗靖收拾行李,表姐穿剩的那些旧棉袄通通不要,藤城气候好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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