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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想取名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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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个月前,我穿越了……

迟暮在一个月前和妈妈回了老家,四川多山,她一个人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丛林深处,而前面一座神庙金碧辉煌显得尤为突出,门外还盘旋着一条金龙,更是别具一格。

迟暮从来就不是唯物主义者,遇到了即是缘,拜拜吧。

“能让我穿越回古代就好了,我也想看看在朝三暮四的年代却只爱一人的爱情,哪怕是一场梦。”

结果迟暮回到家后就怪事连连,总感觉背后阴风阵阵,心里发毛,只能缩在被窝里,并且坚持“只要我在被窝里,鬼就碰不到我”的原则。她脸都憋红了,也不敢把头探出去,慢慢的就睡了。

家人们这件事我能吹一辈子,我一睡觉穿越到了古代耶。

“孤月,去把我书架上的道德经拿来。”

说话间,秋风瑟瑟,让人心中一凉,不禁让人回忆往事。

她也没想到,自己的样貌与现代是一样的,据她了解,这个大家庭主事人是迟廷,是六品文官,而她是最晚生的一个。本该老来得子宠溺才对,但是这对夫妻最为公正,偏偏原主总是在父母雷点旁边蹦迪,一怒之下交给她外祖父养着便不管了。

这外祖父不是个管事的,随着迟幂被人欺负,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女,才14岁……

还没领会过大好江山的风景,就死在了那个雪天,没有被褥,没有暖炉,活活冻死了,在那个年代,女儿家就是没有话语权,死了也没人在意。

兴许是上天也看不过去了,才借我的眼睛让她看看其实世上还是有很多希翼的吧。

迟暮想不了那么多,只有活下去,才能颠覆这没有人情味的世道。

原主本来就没有学几个字,作为一个考上了985的研究生来说,对于古文是有极大兴趣的,到时候把孤本全带回去,为人类做贡献。

孤月对于自家小姐这个积极态度感到欣喜,至少不像之前眼眸里都是怨恨,现在倒是多了几分人烟气息。

“迟暮!你给我滚出来。”一道稚嫩却尖锐的声音传来。

人未到,声先到,叮叮当当的声音吵的头快疼死,她身上全是金饰挂着,连脚上也挂着金铃,一身绯红色的卷帘流光裙,照得人熠熠生辉,只是太多厚重,显得累赘。

之前迟暮一直在补身子不曾出门,这是第一次遇见除了孤月和勾星以外的人,不过看来,来者不善。

她脑海中极力搜寻着这个人的记忆,才反应过来,这个人是候国公府的嫡女,李骄阳。

“上次你偷了我的珍珠耳环还没偿还,就以要死不活来做借口,我看你这不是很好吗?!那耳环可是我阿母给我的生辰礼,要你十条命也不够的!”

原主当时命悬一线,在大街上偷了人家的珍珠耳环来换取吃食,奈何她脑子不灵光,没有看见对方一身的荣华富贵,必是身份不凡。

然后人家寻着蛛丝马迹找到了迟暮,将她打的半死不活,只是这耳环早就被原主拿来变卖了,身上更是无半分财物,怎么偿还呢。

能变敌为友是最好,毕竟她也没有那个资本和那么多人对峙,生存法则一:能不与人交恶就不交恶。

她努力让自己的泪在眼眶中打转,“骄阳阿姊,我真的没有偷你的珍珠耳环,这京城谁人不知候国公府的嫡女,就连我这种小家小户也是知晓的,又有谁会蠢的自寻死路呢。”

李骄阳想了一下,好像也有道理,“但是那天我分明看见是你,还穿着一身布衣。”

她知道,李骄阳在试探她,当时自己虽然穿了一身布衣,但是原主也没有那么蠢,在自己脸上抹了石灰,她们是跟着找到这的,并不是靠样貌。

“穿布衣的何其多,我院子里的下人也全是穿布衣,阿姊又怎么判断是我呢。”

她望了一下,包括她身边的婢女也都是身着布衣,自己好像确实理亏,急忙跺脚,气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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