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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0章 【捉虫】羊肉泡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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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假借笔名糊弄两个话本。

另有四季衣裳和各色节礼入账,再加上朝廷给举人的每月二两银子,一年下来,少说也有四五十两。

他在京城甚少花费,又怕给老家太多遭人觊觎,便每年只寄送十五两回家。

在那小小五公县,一个六口之家一年也不过十两上下耗费,如今孟家只得四口,十五两已绰绰有余,也不至于令人眼红。

故而孟家人过得十分舒服,又修缮房屋,甚至还添置了几亩田地。

可如今中了进士,举人的银子便被撅了,只点了从七品小官儿,俸禄微薄。偏还碍于身份,无法另谋生计,导致中了,反倒比没中时更穷困了!

思及此处,孟晖自嘲一笑,“若非这一二年略有积蓄,又有你们收留,如今且不知道怎么样呢。”

饶是有朝廷贴补,对他们这种寒门出身的新科进士们而言,租房子也是无法承受之痛。

今儿师家好味买到了上好的关外嫩羊肉,师雁行特意留了一头自家吃,卤了羊杂,凝了羊血,连同几条鲜肉一并送去给师父师娘、江茴和鱼阵。

这时节还有些阴冷,裴远山和宫夫人气血都不大旺,江茴也有些弱,吃点热物补一补正好。

倒是鱼阵那小丫头,这些年着实补过来了,尝个鲜儿解个馋就好,不然该上火了。

剩下的,师雁行单独剃了大骨头熬了高汤,约大家一起来吃羊肉泡馍,这会儿汤正在桌边的锅子里“咕噜噜”冒泡儿呢。

今儿柴擒虎和孟晖下衙早,就先来掰着。

阳春三月,乍暖还寒,屋里已不全天烧地龙了,只早晚阴冷时略烘一烘。

此时午时将近,淡金色的阳光从窗棂间漏进来,将靠窗的一整个空间割成倾斜的光柱。

然后孟晖就在光影中叹了口气。

他看向师雁行,满脸诚恳地问:“非要掰得这么碎?”

因坐下前柴擒虎一句“掰碎些更正宗”,孟晖就老老实实吭哧吭哧掰了半天,手指尖都要废了。

师雁行沉默片刻,就见柴擒虎低头憋笑,突然放声大笑起来。

当然不用啊!

吃喝这种事,本就没有什么正宗不正宗的,单凭个人喜好。

喜欢吃细碎的,就掰得小些,喜欢吃大块的,干爽劲道的,就掰得略大些。

若真要扯“正宗”的话题,何谓正宗?

是第一个发明这种吃食的人的做法,才是正宗?

还是改良之后,第一个推广的人的做法是正宗?

抑或是得到最广大食客喜爱的做法才是正宗?

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,干脆都不听。

好吃的就是正宗。

见此情形,孟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,原地愣了会儿,然后就被自己气笑了。

柴擒虎笑得最欢,恶作剧得逞很是得意。

师雁行跟着笑了会儿,把三个人的碗都划拉过来,重新回锅煮。

孟晖没吃过这玩意儿,柴擒虎什么都吃,所以就都默认由师雁行做主。

她喜欢往里面加粉丝、木耳和黄花菜,最要紧的,是加多多的羊肉,多多的羊杂和羊血。

馍煮好了,慷慨撒入大把芫荽,活像雪白的江水里泛起翠油油的扁舟,晃晃悠悠,灵巧极了,惬意极了。

柴擒虎从腌菜坛子里夹了两头糖蒜出来,又配了点他最爱的酸辣萝卜条儿,美滋滋先啜一口羊汤。

很香,很鲜,几乎闻不到膻味儿。

微微有些烫口的浓汤在嘴巴里打个转儿,嘶嘶吐几口热气,沿着喉管辖下去,一路摧枯拉朽,叫人受用得很。

喝了汤,润了肠胃,柴擒虎又夹了大块羊肉吃。另一只手也没闲着,穿花儿似的剥开外头蒜皮,捏出来一半水灵灵的糖蒜,滋溜往嘴里一丢,汁水四溢,咔嚓嚓稀脆。

生吃大蒜很辣,臭味儿又重,但腌制过后,辛辣便所剩无几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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